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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谦教授: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作者:杨谦教授      2017-07-12 22:41:01

          

 

 我每天都会接到网友的求助信息。他们有的向我求证有关的名词和概念,有的问我如何解救他们的朋友和亲人,有的希望我解释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在每天不停的回答中,我发现基本上都是同样的疑问。其实,有些疑问只要浏览一下政府的相关网站、了解一下目前直销和传销的法律法规情况就可以知道,有些疑问只要咨询一下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可以化解。而最令人头疼的,则是一些完完全全的编造,因为来求证的人基本上是用他们在传销组织听到的所谓课程的逻辑来求证,结果是看起来根本不值得一驳的歪理邪说倒必须要花很多的精力。而且,由于是网络交流,不可能非常充分的沟通,只言片语肯定是说不清楚。所以,可能很多疑问在面对传销组织的宣传时越来越难以释怀。当然,更多的人可能根本就不愿意听解释,他们用传销组织的逻辑来面对世界,只有到头破血流的时候才不声不响,这是非常可悲的。曾经有一次,一个陷入传销组织的网友一定让我给他的朋友打个电话,说只有我的电话能够让他醒悟。为了不让求助的人失望,我按照他给我的电话,拨通了这位朋友,自报家门,电话那边无论如何不相信。没办法,我只好发了一个长长的短信,回来的短信让我晕倒。那个短信说,“你要是杨谦的话,我还是XXX呢。”这是一位前高级领导人的名字。每每这个时候,我感到非常无奈。什么叫洗脑,用传销组织的逻辑思考,这就是被洗脑了。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用各种综合手段做好长期的工作。

   传销洗脑的最惯常的方法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各种名词和概念编造歪理邪说迷惑人;二是利用隔绝外部信息采取填鸭式的所谓上课来灌输。在这里边,那些名词和概念起到了极大的迷惑作用。我想对这些用来编织歪理邪说的名词和概念做一些澄清,希望让缺少经济学常识和社会知识人能够认清传销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或者尽快脱离传销组织。

   我认为首先要分清的是,在中国,直销和传销的标准都是有法可依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新修改的刑法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规定,都是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法律法规依据。

 

   我把传销组织常用的名词和概念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政治类。传销组织的宣传中常常会利用各种政治名词来迷惑人,给他们的歪理邪说披上一件改革的外衣。这些名词和概念有:改革,宏观调控,发展趋势,让百姓致富,立法,等等一大堆。这些名词让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肃然起敬,似乎他们说的都是为了很崇高的目的,而且,他们还时常把一些领导人的名字挂在嘴边,生拉硬拽的和领导人扯上关系,拉大旗作虎皮,其实,所有这些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把他们所从事的传销活动说成是改革的产物,打消群众的怀疑。他们还会利用人们的善良心理解释目前打击传销活动中出现的力度不够的现象,把地方上对打击传销不力解释为国家的暗地里支持。

   第二,营销类。在他们的宣传中,关于营销的名词和概念比比皆是。例如网络直销,人际网,连锁销售,三商法,五级三阶制,业务员,资本运作,等等。这些词有些是他们自己编造的,有些则是他们偷换概念用来迷惑人的,有些则根本就是他们故意混淆视听的。例如人际网,这典型是一个自造的概念,用来包装传销的。而所谓连锁销售,则是他们借用连锁经营的概念来迷惑老百姓的。其实,连锁经营本身不是一种销售方式,而只是一种管理方式,他们偷换概念把传销的拉人头说成是连锁加盟,然后把当前关于连锁经营的信息和理论全都拿来给传销贴金,在专业人员看来十分可笑的事情,在老百姓那里则很有欺骗性。还有如资本运作,则是更加可笑的概念。他们用来混淆视听,把大额的传销欺骗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生拉硬拽的放在一起,用资本运作来为自己的高额入会费找概念。加上一些所谓的专家鼓吹什么消费资本论,完全文理不通的理论在传销组织那里如获至宝,不断鼓吹。其实,一个什么东西都不销售,只是让人交钱,其欺骗性已经简单到不能在简单了。

   第三,成功类。他们用了很多励志的名词和概念,鼓励人们不要怀疑,认定他们的传销,努力就能成功。而且用所谓的课程不断灌输这种理念,让很多人无法自拔。其实,成功励志的名词和概念本身没什么错误,但要看用在什么地方和目的。为了一个完全不正当和不可能的目的,这些励志的概念运用就是把别人推向火坑的工具。有些陷入传销的人求证的时候往往问是否能挣钱,其实这正好证明这些人已经陷入传销组织的逻辑了。因为任何一个骗钱的行为总会能有成功的机会,正如现在社会上各种欺骗的招数都有上当的人,你不能说这些骗钱的行为都是成功的方式。传销行为依靠拉人头骗钱,也总会有人能骗成功,但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讲那只是陷阱。这就好像把钱放在悬崖的对面,告诉你只要过了悬崖你就能成功,我说人可能都会摔在悬崖下,而有个别侥幸的没摔死拿到了钱。这样的励志逻辑听起来永远不会错,在传销组织中你拉不到人来,变成是你的本事问题,而不是传销本身的问题。如此恶毒的逻辑,难道还不够让人清醒的了吗?

   其实,在传销组织所谓的课程中,几乎没有一句话是有事实依据的,没有一个概念是准确的。他们利用各种各样的名词和概念,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迷惑不明真相的人,让他们相信传销是国家暗地里扶持的,以后是可以合法的,是可以让人致富的。希望接触传销,听过传销组织课程的人不要那么善良和单纯。在中国,传销已经立法,《刑法》中专门有组织领导传销罪;政府对打击传销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最近开展的大规模打击行动就是一个证明。至于有些地方的管理部门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力,既有法规的问题,也有工作的问题,但是改变不了传销违法的事实。

   还要特别说明的,关于各种各样的经济学和营销概念,传销组织只是拿来对传销进行包装的,他们自己根本不懂这些概念,有些根本就是胡编乱造,对专家来说连驳斥都懒得驳,而且对一些缺少经济学和营销学常识的人来说,要讲清楚又不是一句话可以说清楚的。所以,我只能说,不要相信他们的编造,更不要用他们的逻辑去理解求证。对于直销和传销的历史发展情况,很多人都不清楚,对历史进行编造和混乱解释,也是传销组织惯用的方法。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把这两个名称混淆起来,让人们产生错觉。我想告诉陷入传销组织的人,在中国不可能出现他们所说的所谓多层次要立法的情况。他们现在所从事的拉人头式的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不要用简单的励志的概念来对待传销。要实现一个成功的目标,首先是要看这个目标的可行性,而可行性的第一个因素就是是否合法。为一个不合法的目标努力,谈什么成功?传销组织在这方面煞费苦心,编造一系列假象给人能够赚钱的感觉。很多所谓的成功者已经揭穿这样的鬼把戏,当他们进入所谓的成功台阶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造出来迷惑人的。而明白了这些对很多人已经晚了,因为在他们的手下已经有了太多被他们骗来的人了。很多人不走到这一步,往往不能理解别人的劝说,非常可悲。

   不要用传销组织的逻辑来看待世界,也不要用传销组织的课程内容来思考问题,更不要简单的去求证传销课程的内容。认清传销,需要从最简单的逻辑开始,第一它合法吗;第二它道德吗;第三它真实吗。要了解这些,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可以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