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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有关直销传销的奇谈怪论

作者:杨谦教授      2017-07-13 21:07:42

          反传销技巧

 

        最近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得到很多信息,感到尽管直销已经立法了,但很多人对直销仍然存在诸多误解,而且有些误解误到十分可笑的地步。当然,我并不责怪他们,因为我知道绝大多数人都是被别人误导的。很多对直销感兴趣的人,现在陷入了非法的地下直销之中,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种奇谈怪论拼凑的所谓课程进行洗脑,对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将信将疑,而且渐渐地相信了,成为地下直销的积极参与者。我觉得,尽管有些言论不值得一驳,可是对于一些不太关注公共信息的人来讲,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手段来传播正确的信息,至少让他们在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中能得到更多一些的正确信息。所以,对于一些听起来可笑的奇谈怪论,我们也不能一笑了之。

 

  第一,关于直销立法,传销说“直销还没有立法,所以直销现在无所谓合法或者非法。”现在还有这种说法,简直不可思议。可我听到向我反映情况的人介绍,才相信真有这样的事情。有些地下直销的组织者用这样的说法来瓦解不明真相群众的判断力。有人更利用文字的游戏来迷惑人,比如说条例不是法,所以以后还会有直销立法。其实,去年颁布的2个这些法规已经把开放直销和禁止传销的法律环境确定了,条例本身就是法律的组成部分。中国不太可能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再制定所谓的直销法。所以,凡是对直销仍然迷惑的人,只需要把2个法规找到看一下,有些人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第二,直销是最后的商机。有些课堂这样讲:“第三次大的商机正在出现,这就是直销。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可能就是最后一次大的商机了,你想,在经济领域还有什么重大改革能给普通老百姓带来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呢?”其实,商机决无最后之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机总是越来越多。至于说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现实的投资机会已经很多了。不过,地下直销组织者所讲的商机其实是一夜暴富的机会,这种机会本来就很少,特别是在一个经济法制健全的环境下,守法经营而一夜暴富的概率非常低。决不可能像地下直销组织者所讲的那样轻易。如果真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就不会这样慷慨分享了。况且,正当直销根本不可能让人快速暴富。

  第三,把直销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就业甚至与爱国挂起钩来,煽动一些爱国青年的朴素感情,让他们在判断上犯逻辑的错误,似乎从事他们所说的直销就是爱国。有个接触了地下直销的大学生告诉我,在他身边有一群大学生就是这样理解的。对此我真的十分愤慨。骗人钱财还要如此为自己涂脂抹粉。其实,直销在任何国家的发展也没有成为主流的商业形式,全球的直销产业才不过1000亿美元的规模。而且,直销虽然能够创造就业机会,但是其作用也十分有限。在中国的经济体系中,过去、现在和将来直销都不可能成为主流商业形式,它的市场份额也是十分有限的。把直销的发展夸大到如此地步,我只能说地下直销组织者比以前更加富于欺骗性了,从过去突出个人创业到现在标榜为国家作贡献,真的是高明了许多。甚至还有这样的说法,“说现在电视上对传销的报道都是为了限制这个行业,如果人人都参加了这个赚钱的行业,其他的工作就没有干了,社会就无法发展了。国家是正面打击,侧面支持。”更是荒唐之极。

  第四,关于三商法和五级三阶制。据说最近地下直销流行一种理论,那就是三商法。据说这个三商法由我及其我的研究生编创。对这个说法,我已经发过声明(驳所谓的“三商法”),也多次在各种场合驳斥过。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这套理论到底是什么内容,但我发现所有向我反映三商法的人都谈论五级三阶制,似乎三商法就是这个五级三阶制的理论基础。我要在这里郑重地告诉所有对三商法膜拜的人,其实五级三阶制不是什么新玩意。它是一种日本式的传销市场计划。最早进入我国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影响最大的是一家台湾的公司。1998年以前的传销乱象,与这家台湾公司当然也与这个五级三阶制有极大的干系。按照去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这个五级三阶制是跑不掉在禁止之列的。就这么个玩意,现在居然摇身一变成了什么新理论,岂不可笑之极。有时候,历史真的就是一面镜子,经历过1998年禁止传销那段历史的人,谁不知五级三阶制。现在很多卷进地下直销的人不知道,有情可原,只消去照照历史的镜子就可以大白了。

 

  我发现这些奇谈怪论的特点有几个:一是偷换概念迷惑人;二是无限拔高忽悠人;三是煞有介事吓唬人;四是信口雌黄欺骗人。正是这四点,居然让一些根本不值得一驳的奇谈怪论大行其道。要防止受骗上当,就必须多了解一些信息,不要被地下直销组织者所圈定的信息范围所禁锢。了解多了,想得多了,请教别人多了,奇谈怪论的市场就会少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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