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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伪慈善吸金 涉嫌传销

作者:中心编辑部      2017-06-04 23:26:24

自今年3月起,在湖南省湘潭、株洲、郴州、衡阳等地,陆续出现了一个叫做“善心汇”的机构,该组织打着“扶贫济困”的口号广招会员,并称只要投资3000元入会,就可以获得高额返利,做公益和投资理财一举两得。真相记者随后找到了“善心汇”湘潭办事处,了解到了该机构的运作内幕。

不过,我们仔细冷静想一下,善心会所宣扬的720%的年回报率,远超过金融市场上投资回报正常收益的数十倍!这可能吗?而且拉人头,还可以获得高额奖励。记者随后到善心汇湘潭办事处,了解这个机构的真实内幕。

 

 

记者了解到,善心汇称总部位于海南三亚,全称为“海南善心汇文化传播公司”,称在海南宝平县有上千亩的黄花梨基地,万亩椰子林以及数家五星级酒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可以查到,他的经营范围为“会议活动策划,文化活动,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销售策划,广告策划,林业种植养护,观光农业,地产开发运营,烟酒茶批发零售,汽车租赁销售” 。并没有金融业务相关的许可。

   善心汇还表示他们投资公益事业,宣称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投资一千万元!不过对于这一说法,“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已经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关于终止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表示对善心汇的运作模式存在疑问,早就中止了与善心汇的合作,与善心汇断交!

 

 

善心汇湘潭办事处的负责人表示,善心汇总部相当有实力,这次他们来湖南是为了发展更多的会员,一起投资公益事业,当谈到入会事宜的时候,记者听起来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市民只要缴纳3000块钱,一个月可得1800元的回报,另外拉一个人入会,还可以获得6%的奖励。当问到这些丰厚的利润从何而来时,该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从下一个会员交的费用里来。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是实体加互联网的模式,但是又说,所有的盈利跟实体无关,都是来自于下一批会员缴纳的费用。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善心汇在各地发展会员的行为,已经被海南、辽宁、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多家媒体曝光,报道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在善心汇的负责人却说,这些曝光属于竞争对手的打击报复。

这把善心汇的拉人头拿分成,打钱入会,拿高额回报的情况,反应给湘潭市工商局,湘潭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表示,善心汇的行为涉嫌传销!他们马上对善心汇湘潭办公室展开调查,说他们不仅仅是涉嫌传销,还涉嫌非法集资。

 

 

记者最后走访了多家金融投资机构了解到,国内各大银行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年化收益都在5%左右,一些网络金融公司的年化收益最高达到12%,因此,对于正常的理财业态来说,善心汇年化720%的收益,简直是天方夜谭!金融机构业内人士表示,善心汇拉人头分钱的运作模式,已经构成了一种简单的庞氏骗局,后人打钱维持前人的运转,一旦没有新人的加入,这个游戏就会崩盘。

 

相关法律:

 

《禁止传销条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